(1)鋼管腳手架工程施工完畢,應經(jīng)單位工程負責人檢查驗證確認不再需要腳手架時,方可拆除。拆除應制訂方案,經(jīng)工程負責人核準后,方可進行。拆除腳手架應符合下列要求:
拆除腳手架前,應清除腳手架上的材料、工具和雜物。
腳手架的拆除,應按后裝先拆的原則,按下列程序進行:
從跨邊起先拆頂部扶手與欄桿柱,然后拆腳手板(或水平架)與扶梯段,再卸下水平加固桿和剪刀撐。
自頂層跨邊開始拆卸交叉支撐,同步拆下頂層連墻桿與頂層門架。
繼續(xù)向下同步拆除第二步門架與配件。腳手架的自由懸臂高度不得超過三步,否則應加設臨時拉結。 連續(xù)同步往下拆卸。對于連墻件、長水平桿、剪刀撐等,必須在腳手架拆卸到相關跨門架后,方可拆除。 拆除掃地桿、底層門架及封口桿。
拆除基座,運走墊板和墊塊。
(2)鋼管腳手架的拆卸必須符合下列安全要求:
工人必須站在臨時設置的腳手板上進行拆除作業(yè)。
拆除工作中,嚴禁使用榔頭等硬物擊打、撬挖。拆下的連接棒應放人袋內,鎖臂應先傳遞至地面并放人室內堆存。 拆卸連接部件時,應先將鎖座上的鎖板與搭鉤上的鎖片轉至開啟位置,然后開始拆卸, 不準硬拉,嚴禁敲擊。 拆下的門架、鋼管與配件,應或捆和機械吊運或井架傳送至地面,防止碰撞,嚴禁拋擲。
(3)拆除注意事項:
拆除腳手架時,地面應設圍欄和警戒標志,并派專人看守,嚴禁一切非操作人員入內。
鋼管腳手架拆除時,拆下的門架及配件,均須加以檢驗。清除桿件及螺紋上的沾污物,進行必要的整形,變形嚴重者,應送回工廠修整。應按規(guī)定分級檢查、維修或報廢。拆下的門架及其他配件經(jīng)檢查、修整后應按品種、規(guī)格分類整理存放,妥善保管,防止銹蝕。